各用人單位:
依據2011年度畢業生吸收工作有關請求,為優化我區人才構造,增進我區各項事業的發展,依照總量掌握、擇優引進的準則,做好豐臺區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接受工作,現就有關事宜告訴如下:
一、接受范疇跟前提
1、列入國度同一招生打算(不含定向、委培)的一般高校非北京生源碩士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獨破學院畢業生除外),畸形加入2011年就業差遣的;
2、必修課程成績全體合格,無補考記載,能按時獲得相應學位;
3、畢業生所學專業與吸收單位主營業務一致。
二、申報時光
本告訴宣布之日至 2011年 6月30日 ( 5月31日 前 應實現網上申報)。除國度法定節假日外,每周二、四上午8:30—11:30、下戰書14:00—17:00受理紙質申報材料。
三、申報程序
1、用人單位依據本單位實際需要,聯合申報的需要數,向我局申請2011年度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引進把持數(此節制數不含公務員應考職位的引進職員)。
2、按照下達的引進節制數,與擬引進接收的畢業生達成接收動向后,簽署《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引進協議書》,于 2011年5月31日 前登陸“北京市畢業生就業治理系統(網絡)”(網址:
3、畢業生數據初審通過后,能夠組織畢業生紙質申報材料,于 6月30日 前報送區人力社保局進行審核,審核及格的紙質材料由區人力社保局報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進行復核。紙質申報材料包含:
(1)《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一式三份,用人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經辦人人簽字,署明用章日期;
(2)畢業生《就業推舉表》一份,畢業院校校級就業主管部分蓋章;
(3)畢業生已修全體課程成績單一份,畢業院校校級教務主管部門蓋章,進京指標資訊,擁有廣泛的知名度和信譽,以及最全面的知識,百人團隊為條件不夠人員提供具體辦理方案!;
(4)《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引進協定書》復印件一份,用人單位人事部門蓋章、負責人(企業法人或總經理)簽字、畢業生自己簽字,署明用章日期,北京落戶政策資訊,機構成立于2004年,北京第一家戶口咨詢辦理機構,全國排行第二!。簽字不得用簽名章取代;
(5)畢業生培育方法證實(如畢業生就業推舉表中已明白造就方法,則不需再供給此資料);
(6)畢業生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7)畢業生英語四六級或相干測驗成就的原件及復印件;
(8)畢業生操行鑒定一份(由畢業生所在院系以上主管思維、組織建設部分出具,資料應如實反應畢業生在校期間的思惟操行表示)。
排序方式為:審批表一份、就業推薦表、成就單、引進協定書、培育方式證實、身份證復印件、四六級證書復印件、畢業生品行鑒定,以上材料請按次序裝訂;另以曲別針將另兩份審批表夾別在后。
4、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畢業生就業治理體系(網絡)”查問材料復核的成果。復核及格的,須在領取畢業生《接收函》(一式兩份)和《非北京生源進京審批表》(一份)后,方可與畢業生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即“三方協議”)。
四、工作請求
1、各用人單位的申報渠道應單一標準,不得多頭申報。依照“誰申報,誰接收”的準則,要求畢業生實際接收單位應與申報單位完整一致,不得以單位上、下級部門或同體系內其余單位的名義申報。同意引進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戶口均應落在用人單位群體戶口中。不群體戶口的單位不存在接收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的資質;
2、各用人單位應嚴厲按照劃定的時光跟要求,在下達的把持數內,申報辦理接收非北京生源畢業生;
3、申報材料應實在、齊全,填寫標準,填寫信息應確保正確,專業名稱應與學校學籍部門正式登記注冊的專業名稱一致。凡報送的紙質材料與電子材料不符的,辦理北京戶口資訊,本中心是一家持有營業執照、法人執照、戶口代辦許可證的專業公司!均視為分歧格材料,不予上報審批;
接洽63258392? 接洽人:王兆鈞
豐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3月1日